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退役军人

从“金牌”战士到“王牌”律师

来源:山东双拥报  时间:2018-07-03

    初中毕业,从军十三年,多次立功受奖,他在部队是有名的“金牌”战士;退役后他又通过自学考试,不仅拿到了山东大学的本科文凭,还通过全国司法考试,逐步成长为当地的“王牌”律师,并长期致力于为退伍军人提供法律援助。他就是济南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闫文朋。

不甘平庸,找准奋斗目标一往直前
    2007年冬,脱下军装的闫文朋被安置到济南机床二厂做了一名普通职工。在经历了几年安稳平静的日子后,不甘平庸的他开始反思自己的人生方向,找寻自己的人生坐标。未来的路在何方?
    在一次搬家过程中,偶然翻出的成绩单,让他陷入沉思。退伍之前,他取得了大学本科文凭。薄薄的成绩单让迷茫中的闫文朋仿佛看到了光明,他又重新燃起了激情。
    做自己喜欢的事,人生才有意义。怀揣着律师的梦想,闫文朋毅然拿起了书本,踏上了司法考试之路。可是他作为制造型企业的普通职工,繁忙的工作、同事的嘲讽、领导的疑惑很快接踵而至。
怀揣梦想,退伍军人踏上律师之路
    同事私下说他好高骛远,部门领导也不止一次找他谈话,但找准方向的闫文朋没有放弃。在工作上,他尽心尽力从没有请过一天假;在学习上,他开始仔细研读教材,掌握考试内容。功夫不负有心人,2013年10月,他最终通过了全国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成为一名实习律师。
    隔行如隔山,跨入新的行业,闫文朋遇到了难题。第一次接触案子时,由于没有引导当事人谈话的技巧,面对当事人的诉求,他毫无头绪,根本不知道哪些才是重点,更要命的是立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他也搞不清楚。
    为了顺利开展工作,闫文朋虚心向资深律师请教谈话技巧,每天查阅资料到深夜。次年年底,他顺利通过了实习期,真正成为一名执业律师。
转变方向,创建退伍军人法律平台
    正当工作开展得顺风顺水时,一位战友的遭遇悄悄扭转了他的职业轨迹。
    2016年,聊城市莘县的一位战友向闫文朋求助:他的宅基地被邻居侵占,人也被告上了法庭。
    原来,早些年这位战友和邻居曾有私下约定:邻居借用该宅基地用于生产经营,双方约定待使用宅基地建房时,邻居需及时归还。
    几年后,战友转业回来,这位邻居却主张这块地应该归自己所有,理由是在这些年中,他每年都会提着礼物到战友家中表示感谢,花费不少,已形成了事实上的买卖关系。战友脾气急躁,愤怒之下,将对方的简易板房直接推倒。对方立刻聘请律师,以财产遭受损失提起诉讼,并向法院主张了该地的所有权。
    闫文朋专攻土地法,战友向闫文朋求助,也正好专业对路。详细了解情况之后,闫文朋向法院阐明事实,成功为战友排解了纠纷。
    军人出身的闫文朋对部队有着深厚的感情,同时他也知道退伍军人大多文凭不高,对法律法规知之甚少,行事风格较为直接,一旦遇到纠纷往往不能及时采取正确的维权手段。
    因此,他萌生出一个新的想法——创建退伍军人法律服务平台。
扬帆梦想,法律服务平台效果初显
    2017年初,闫文朋在单位和几位同事商议后,大家一拍即合。就这样,退伍军人法律服务部在律师事务所成立了。
    不久,就有退伍军人慕名找上门来:当事人从军的时候应部队要求,户口随本人迁到外地,成家后也一直在户口所在地生活。现在老家进行拆迁改造,继承祖上的房产,却因宅基地属集体财产,而他本人及家人非本村户口被拆迁方拒绝补偿。
    闫文朋认为,外迁户口属于国家政策行为,前方战士为保家卫国,流血流汗,后方却让军人利益受损,这是极不公平和不合理的,并且土地法也没有明确指出军人户口迁出后就不能继续享有其权利。此次拆迁又属于协议拆迁,而非政府强制行为,在未征得房屋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损害其权益。
    事情得到圆满解决后,当事人专程从福建赶来道谢,并赠送了锦旗。
    近段时间,闫文朋正和他的同事们努力扩大退伍军人法律服务部的业务范围和影响力。他说:“为适应退伍军人这个特殊群体的需求,我们重新整合了土地、金融、公司业务等方面的律师队伍,以便为他们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
来顶一下
@
返回首页
上一篇:把尊崇厚爱落到实处—杨国君:拥军优属是本分
下一篇:记优秀退伍军人、邹城市钢山街道后八里沟村党委书记宋伟